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发布

2020.10.19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更大力度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为全国制度建设探新路。

 

 

 

在刚刚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正式发布。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介绍,40条授权事项包括六个方面,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3条,营商环境方面8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3条,各条中明确了改革事项的主要内容。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改革顶层部署下,会同有关方面全力抓好深圳先行示范区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方案的落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尽快落地成效。

 

深圳市市长陈如桂表示,首批授权的40个事项中,有20多项需要修订现行法律法规,这次综合改革方案的含金量是很高的,支持力度、探索空间都是前所未有的,当然改革的使命责任也是前所未有的。不仅要求我们先行先试,更要求我们先行示范、系统集成,必将推动深圳改革开放事业再上新台阶。我们理解,综合改革试点至少有“三个首次”:一是党中央首次为一座城市量身订做了新时代的改革总纲领;二是首次采取“实施方案+授权清单”滚动推进的全新方式授权改革;三是首次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地方在重要领域和关键改革环节上有更多的自主权。

 

接下来,深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广东、深圳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继续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扎扎实实扛起综合改革试点的责任,推动综合改革试点早日见到实效。

 

 

转载:广州市民营企业商会